呀!转眼间,我已经当了半学期的中学生了。在中学的这几十个日子里,我已经体验到了初中生活的丰富多彩。
小儿子刘麦现在尤其出息了,识了许多字,都能独立地看懂话本子了,是全家识字最多的人。另一个识字的便是他哥哥刘稻,刘稻年纪大,识字晚,不如弟弟学得快,现在还在挠头学习的阶段。但日常认字,帮陆睿找个书册之类的事倒也能做。
就算是相恋的恋人,想要发生一些喜闻乐见的事情,没有借助酒类的助兴,也基本不可能。
在岁月的长河里,我们留下的不是沉重的脚步,而是对美好生活的热爱与追求。